屋子裏的一雙鞋引起了老許的注意,當他把手伸進去的時候,汗腳的潮,還能被手指摸出來。
他想跟這個男人交手了,如果身體情況允許的話,許銳鋒會以北滿為戰場,來一次生死對決。畢竟,已經很多年沒碰見過勢均力敵的對手了……
“你是說,他開了這間房,就是為了將隔壁的特工……全滅?”
事實很明顯,厲歌一共在隔壁開了三槍,第一槍,擊斃了視線內的敵人,第二槍,擊斃了廁所裏的敵人,第三槍,打向了水缸。
是人都知道水缸擋不住子彈,如果這個時候水光旁邊有人,一定會在槍聲響起後,以水缸為掩體,那麽這第三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最關鍵的是,他在做這一切之前,脫了鞋。
真正的高手都是細節把控狂魔,拖鞋出門是怕穿鞋踩到什麽發出聲響,用磚頭掩住房門,是怕夜風吹得房門回**,做這一切都隻是為了讓被殺者沒有防備,而且細節每好上一分,成功概率就會高一分,自己能活下來的幾率也就大一分。
厲歌已經將殺人當成一張考試答卷了,還成為了那種每一分都必須爭取的書呆子。
南滿第一,許銳鋒承認了。
“狗剩子?”
“狗剩子!”
看到這兒,許銳鋒從大車店裏走了出來,在街頭呼喊著狗剩子。那個十六七歲的孩子慢慢湊了過來,像是怕挨打一樣站在老許身旁。
許銳鋒掃了他一眼,問道:“你倆咋對上的?”
狗剩子一說完,老許就已經手癢難耐了,就衝對方明知道開槍後自己已經暴露了,還要跳進院裏來,這一份勇氣就讓他有些渴望一戰,這種偏向虎山行的氣概可不是尋常人能有的。、
都說人生得一知己幸莫大焉,在許銳鋒來看,人生得一對手,才是上天給予的緣分,這要是自己已經康複了,能在這憋屈的世道痛痛快快的打一場,得多過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