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忠義道:“朱書記,我認為白嵐沒有必要害自己,更沒有必要多此一舉。
如果按照您說的,她這兩次的行為是自首認罪,那她大可以來公安局自首。
信中說,她不想被警方執行死刑,想要自己了結生命。
其實她可以有更簡單的方法,比如自殺之前,在身旁擺放能夠證明自己就是殺人凶手的物證等。
她沒必要這麽大費周章,這隻能證明她壓根不想死,不想被我們逮捕,所以作案邏輯不通。
如果您反過來想,真凶故意做出這一切,為我們埋好了完整的證據鏈。
當矛頭全部指向白嵐時,普通人一定會認為白嵐不是失蹤了,而是畏罪潛逃。
如果我們發號施令,進行全市通緝白嵐,正好著了真凶的道。
什麽不想被執行死刑,想一個人了斷,都是真凶自導自演的一出戲。
朱書記,咱們現在不能被凶手的帶著節奏走!”
朱輝沉著臉,思索了片刻,道:“這些想法有證據可以證明嗎?
如果沒有,那就是你的個人主觀判斷,或者說是臆想。
省裏對咱們市裏麵一直未能破案,已經很有意見了,我的壓力也很大。
創建文明城市的殊榮,省裏麵十三個市今年隻得了五個,往年都有七八個。
接下去的‘全國十大治安城市’評比,過去揚城市都是十拿九穩的獎項。
上級領導指示,揚城市今年不能再出紕漏。”
說完這句話,朱輝目光緊緊盯著孔立萍,無奈地歎了口氣:“我剛來這裏,就接二連三發生特大命案!
幾次要求你們盡快結案,並不是想要發泄情緒,而是證據擺在眼前了,沒理由不結案。
死者的舌頭以及這封信都是鐵證,你們完全可以立刻對白嵐發起逮捕令和通緝令......”
孔立萍徹底陷入了兩難境地,不過她仍然有自己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