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明之拉著崇禎南遷

第92章 論功行賞

“參戰士卒,共殲敵三百二十七人,俘虜三十六人,俘獲戰馬五十六匹,俘流寇偽都尉一個,計消滅敵軍,三百六十一個!”

在戰鬥結束後,燈火通明的碼頭上,朱慈烺宣布著統計的戰果。

“按照殲敵三百六十一個計算,每敵按二十兩銀子記功,共有七千兩百二十兩賞銀!”

“俘虜偽都督一個,敵都督按千戶算,賞兩百兩銀子,分出一半,作為集體賞銀,另一半,由俘虜其的十餘名壯士共分,而繳獲的五十六匹戰馬,每匹折現銀十兩,共計五百六十兩銀子,算作集體之功勞!”

“算下來,集體賞銀,有七千兩百二十兩,加一百兩,再加五百六十兩銀子,共計有七千八百二十兩銀子!”

統計好了戰功,那就該公布軍功賞賜了。

明軍這邊,原先是靠斬首,割腦袋搶功勞,算軍功,然後給腦袋的所有者,發賞賜的。

不過這在朱慈烺看來是不太靠譜的——這種割腦袋算軍功的辦法,不太公平。

軍隊是一個團隊協作,才能夠取得勝利的組織。

團隊協作當中的銃手,炮手們,都不太可能會割到人頭!

而且,這種割到人頭才算軍功的算法,也不太利於打仗——明軍打仗經常出來打到半拉,士兵們看著地上的人頭,心癢難耐,然後蹲下割人頭,搶人頭,結果被敵人殺個回馬槍,丟了人頭的事……

所以,朱慈烺把這個規矩給改了,賞銀不再按個人的斬首來算的,而是計成集體功勞,然後,再在軍隊內,根本對戰勝的貢獻,進行分配。

此時,隻聽朱慈烺宣布著賞銀的內容。

“作為一標將士們的賞銀,此戰乃是初戰,初戰取勝,是大功一件,本宮再加賞兩千兩銀子,每人一兩!”

“其中,參與誘敵長槍營,死傷甚眾,理應多分,分六成賞銀,而在船上的銃手,分四成,均下來就是,銃手們每人賞三兩一錢,餘下些零頭,作為菜金,補上該部賬上,購買酒食吃用,而誘敵之長槍營,每兵賞四兩六錢銀子,餘下零頭,也一並劃入賬上,充作菜金加餐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