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陳鬆據回京後把辦案經過寫成卷宗署上姓名,與麒麟血晶一並親手交到大理寺卿手上。
由大理寺卿進宮麵聖,皇帝讀完卷宗後,召欽天監國師入宮商議對策。
最後由皇帝和大理寺卿共同在卷宗上簽字,確認結案。
所以知道血晶功效的人總計三人,皇帝自己,欽天監國師沈問,大理寺卿。
知道血晶存在卻不知道功效的,大理寺六人,欽天監五人,加上李餘年,總計十二人!
皇帝震怒要拿人,拿不得國師與大理寺卿,隻能拿這十二人。
大理寺卿召見陳鬆據,曉之其中利害關係。
陳鬆據明白如果重啟案件,拿的絕不是簡單的十二人,可能是十二個家庭,或者十二個家族。
牢獄一興,無休無止。
於是作為案件主辦人,陳鬆據拒絕在已結案的卷宗上簽字,堅決不重啟案件。
大理寺卿以大不敬之罪,投陳鬆據入獄。
皇帝怕事情張揚,又礙於陳家是功勳世家,隻得作罷。
整件事的脈絡大致如此。
“陳大人可有懷疑的對象?”李餘年問道。
“有,卻不能查!”陳鬆據回道。
“國舅爺虞衡?”李餘年輕聲問道。
陳鬆據說道:“說說你的推斷。”
“當日十一人都是辦案老手,自然知道哪些能說哪些不能說。包括我,從未與人提過晶石的存在。再說如果存在泄露,早就泄露了,何必等到這麽多年以後?”
“欽天監素來與皇權沒有衝突,祖訓有言不得幹政,誰當皇帝對國師來說都一樣。”
“大理寺卿執掌最高司法權,人品想必是經過重重考慮的,而且已經位列九卿。圖什麽?換個皇帝繼續當九卿?不合理。”
“皇帝是國舅爺一手推上龍椅的,那麽皇帝身邊肯定有國舅爺安排監視的人。假設事情要敗露,應該也是從皇帝自己這裏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