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夏末帶著四個人風塵仆仆地來到枝江縣衙。
接待他們的團隊,由縣令季亮,主簿溫成章,縣尉林山組成,還有捕頭李天剛在下首作陪。
在夏末的堅持下,本來不想在酒桌上談案子的季縣令,隻能示意李捕頭。
夏末強調:“本案的案卷我已經看過,李捕頭可說說細節問題。”
李捕頭三十多歲,五大三粗,坐在酒桌前抓耳撓腮,支支吾吾半天,也沒說出點有用的。
縣尉林山瞪了他一眼,接過話題:“本來此案已被本縣定為服毒自盡,怎奈死者其母,終日以死相脅,並串聯數人上告,無奈才報請天承司複查。”
頓了頓又道:“死者張大勇的媳婦張寧氏,曾是本縣大戶寧員外的養女,案發當天,張寧氏正好回了娘家,也就是寧員外家。”
“張寧氏的娘家沒人了嗎?怎麽案卷上沒寫?”
“據說這張寧氏是寧員外多年前買來的,當時隻是一個八九歲的小孩子,具體家是哪裏,連寧員外也不知道。”
“他們夫妻感情如何?”
“開始還好,隻是後來張大勇嫌老婆不會幹活,隻會大手大腳花錢,就開始吵架鬥嘴,張大勇嘴笨,氣急了就動手打人。”
“既然感情不好,你們是否調查過張寧氏有沒有外情?”
“當時我們也認為張大勇是為奸情所殺,可是調查後,沒有發現張寧氏有問題。”
季縣令見夏末一開始談案子就投入,酒喝得無甚滋味,索性提議結束了酒宴,大家遠道而來,還是早些休息吧。
晚上大家各自睡覺,隻有袁重去找夏末,別人他不知道,可是自己跟著跑了三天路,案卷還沒機會看呢,如何推案?
夏末也沒拒絕,將案卷給了袁重,讓他自己回去慢慢研究。
看過案卷,袁重陷入沉思。
其實案卷上寫的很簡單:枝江縣殺豬戶張大勇,有母張李氏,妻張寧氏,再無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