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書成
在徐保兒的督促之下,大概一個時辰之後。老工匠捧著一個托盤。紅木托盤之上,有一層綢緞。綢緞上並排放著十根金筆。
是真的金筆。
整個筆杆與筆帽都是金銀錯的工藝。何夕拿來一根,很壓手,大概有一兩百克,雖然金色不純,至於價值,已經不是何夕可以估量的了。何夕沒有見過如此大的金件。更不要說,這一下子有十根。
何夕一時間,有些失神。
他這一段時間,雖然一直住在乾清宮中,身處大明最核心區域。但是何夕卻沒有太多的感覺。無他,朱元璋的生活樸素。朱元璋的乾清宮,不過是房子大一些而已。吃的東西,也是粗茶淡飯。最多的時候,也不過四菜一湯。比後世的工作餐強不到哪裏。
倒不是說禦廚不行。大明剛剛開國。誰也不敢糊弄朱元璋。大明的禦廚還行。但是缺少後世很多調味品。在何夕吃了也覺得平平。
何夕根本沒有感受到,大明王朝權力與財富。甚至有一種還在現代的錯覺。
而今日,何夕忽然才意識到,他是在什麽地方。十根金筆,即便不是純金的。在後世,也是何夕要辛苦工作好幾年才能賺到的。而今卻是他開口,就到了他手中。
誠然,現代的科技與後世不能比,但並不代表,大明頂級權貴與後世的小老百姓的享受是真的一樣。
此刻,何夕心中發生了什麽改變。隻是這改變一時間也說不清楚。
“大人,先試試筆吧。”徐保兒賠笑道。
何夕說道:“好。”
隨即拿起一根金筆,吸好墨水,開始寫字。果然金筆頭又軟又耐磨,何夕寫字很順手。何夕說道:“不錯。”
老工匠立即說道:“大人,這筆因為墨水的原因。每人吸入墨水之中,如果不寫,必須立即清洗幹淨。所以,備下十根。讓何大人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