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新章程
諸王在武英殿閉門商議了一整日。
其實也算不得一整日。
剛剛商議了一個時辰左右,很多王爺已經退出商議了。因為如蜀王才十三四歲,雖然聰慧,很多事情不能理解。如魯王,年紀不小了。但是荒唐走板,蜀王尚且能成為一個很好聽眾。但是魯王就不行了。他根本坐不住。
真正留下來的,是太子,秦王,晉王,燕王,齊王,潭王,楚王這些成年皇子。
幾個成年皇子雖然年少,但都是治國之才,又關係到自己的利益,更是錙銖必較,好在太子作為長兄,鎮得住場子,同時太子對兄弟們也不錯,並沒有要占弟弟便宜的意思,反而給出很多的承諾。
即便如此,也商議了幾乎一整日才算是給出一個方案出來。
太子就帶著這方案來找朱元璋了。
朱元璋細細看來。
第一條,就是保證太子的利益,那就是大明傳統關內地區,不準分封。以及分封的親王,要麽今後轉移到關外的封地。或者回到京師,隻領俸祿,不掌實權的富貴閑人。
這其實在保證太子的利益的同時,避免了朝廷與藩王之間的衝突。
其實,而今大明士大夫們,目光短淺。這些藩王都分封出去之後。估計他們也沒有心思去管這些藩王了。
第二條,就是藩國自主權。
如果第一條是保證太子的權力,那麽這一條就是保證藩王的權力。藩國內務都是自理的,朝廷不得幹涉。一般來說,除非國中生亂,朝廷不能幹涉。
至於什麽是國中生亂,下麵是有細則的。被外敵滅國。有權臣篡位,或者子嗣互相殘殺等等。
第三條,朝廷與藩國之間的關係。
這一條就比較複雜了。藩國有朝貢的義務。而且朝廷的一切關係,在藩國都要承認。比如,一個人在大明是秀才,有秀才功名。那麽他去藩國,秀才功名藩國也承認。但是藩國的人才,如果想有秀才功名,必須來大明考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