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適,太合適了!”李丹一拍大腿,二人在車裏相視而笑。
對範縣令來說,他擔心自己離開餘幹以後自己的股份就沒了,利益就不能再和餘幹捆綁在一起了,如果有了義女和女婿的關係,那誰還敢動?
對徐英而言,如果她能夠認範縣尊這位範仲淹後裔做義父,便有了個官宦的靠山,不僅可以門當戶對嫁入李家,而且那兩個“郡王義女”也就不敢過分興妖作怪了。
對李丹來說,能和範家這樣的家族聯姻,並且其中還有位當朝三品高官,那麽前途也可以避免許多風險和波浪。問題是,徐家是否同意?
當他趕到徐府向徐家三兄弟一說,三人異口同聲地沒意見。
徐英有這樣位義父的話能給徐府帶來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據說範縣令因政績卓著,即將出任登州府知府),而且也讓闔府上下對兩家的地位對等問題鬆了口氣,畢竟官宦子弟和商人之女結親不大尋常。
李丹考慮,這範金虎(範縣令名諱)雖然偶爾小貪,但總的來說還算德行不虧。在任這些年算得上是體恤民情、照顧各行業發展,並且給李丹青衫隊的迅猛擴張提供了土壤。
在李府分家案中他圓滑處置,如約保障了李丹的述求;在李丹多次闖禍甚至即將觸及法律的時候給與了必要的包容。所以李丹對這個人觀感還可以,也不反對徐英認他做義父。
徐質親自進去問了女兒,徐英表示同意,眾人皆大歡喜。
於是約定在第三日吉日上請範老爺過府,由徐英出來拜見義父並敬茶,範老爺贈送她一對碧玉嵌金的魚兒做禮,徐英則奉上一副獺皮護膝做回禮。
最後徐府留範老爺吃酒,並贈了五十兩賀儀請他“笑納”。
完成了這個過程,徐英就正式成為範老爺的“義女”。
當天李丹先行護送姨娘去了白馬的新家,而韓安則作為男方代表上門與徐家約定了後日為迎親的吉日,李丹的婚事就這樣定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