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叟看著那個叫霞兒的小姑娘一眼,皺紋蒼然的臉上,露出一絲慈祥的表情。
“你手臂上的傷,沒事吧,不知為何物……”
陳風轉身,這下恢複了認真,把玩著手中的飲食皮囊左輪手槍,又隨時保持扣動扳機的狀態。
“小事,死不了人。”老叟倒是很粗悍,大大咧咧的蒼勁有力的手臂,隨手撕下來了一塊布帛,就那般直接包住。
“一般的野狼,我估計,造不成這般……景色。”
陳風語氣平淡,眼睛眯了起來。
老叟沉默了一會,“是那頭狼王。”
“哦?狼王?”
陳風忽然間來了興趣,自己朝著四周看了看,之前自己手握大口徑粗暴左輪手槍,從天而降,轟死那幾隻野狼。
直接讓那群狼畏懼震顫,它們嘶吼叫著,直接退潮般散去了。
那群狼從未見到過,那種熱機械武器槍械!
就像是,最開始早期的人類先祖,用火焰驅散蟄伏在黑暗中的野獸一樣。
它們是因為從未見過的衝擊而震懾,但是群狼嗜血的本性,不會變。
它們暫時退下,但一定還會殺回來。
陳風和老叟的心裏都明白。
老叟一直在蠻荒上如狼一樣撕咬著生活,他自然明白。
陳風是個混子,最容易……判斷敵情。
“是狼王,這群黑夜餓狼有一隻首領,殺了它,它們不攻自潰,但是狼王身邊圍簇了一群餓狼侍衛,它們在這蠻荒大域生活了這麽久……神智超常……”
老叟眼睛深沉,似乎對敵方懷著擔憂,聲音厚重的說道。
“狼王……”
陳風的眼睛中,微微閃過了一絲銳利的光芒,忽然就變得極其饒有興趣和狂熱。
自己在想……殺死狼王是個……再小不過的事情了。
就是,這狼王身上,會有……多少兌換點!
這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