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
身穿紅甲,手持紅棍的緹騎,自洛陽而出,根據手中的名單,前往司隸地各縣拘捕涉事人員。
不到三日內,司隸境內所有因為賣官鬻爵坐上了官位的人,全部被關進了洛陽府衙的詔獄。
而那些本地的中小世家推舉出來的鄉紳、鄉老,要麽因為反抗被緹騎當場杖斃,要麽則是被關入了校事府的暗牢之中。
之所以分開關押,是為了讓他們難以發現各自的共同點,而劉辯也並不打算一次性誅殺所有人,這是會引起百姓恐慌的。
所以,首先要做的便是給他們定罪。
賣官鬻爵之人,要給他們定罪是真的不難,他們花錢買官,就是為了上任後搜刮民脂民膏,他們完全把這當成了一種買賣。
而對那些鄉紳和鄉老來說,則有些麻煩,其中能牽扯到董承謀反的,也隻有那些臨近冀州的部分縣。
而剩下的,就需要緹騎從他們的家中搜出貪汙受賄,包庇族人的罪證了。
當日午時,滿寵已經整理好了大部分罪證,呈到了劉辯麵前。
“啟稟陛下,非關鍵縣的鄉老豪紳,涉罪者極少,不知該如何處理?”
“難道連兼並土地的行為都沒有嗎?”
劉辯不解地問道。
“買賣土地的手續做得很漂亮,找不出實證。”
滿寵顯得有些疲憊,為了坐實他們的罪名,他已經兩天沒有合眼了。
“伯寧,你這樣,將鄉紳按縣劃分牢房,隨後按照各縣的鄉紳名單,去提審該縣的縣官。”
“若是縣官已經在洛陽的詔獄之中了,那不用想也知道,定然有勾結的嫌疑。”
“若是縣官並沒有在詔獄中的,讓他們到京中來協助調查,若查實的確沒有罪名,罰沒一些錢財,便讓他們留在京中,看董承等人行刑。”
劉辯說罷,滿寵豁然開朗,原本疲憊的神色也被興奮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