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那天是星期天,王友霖跟朋友談生意,我估摸著是頓大酒,他一時半會兒回不來,就悄悄翻圍牆進了他家。
有錢人的家裏,是真跟我們這些普通人不一樣啊。
四層樓高的大房子,還是在市區裏,黃金做的蛤蟆,柚子這麽大,直接擺在客廳裏當裝飾。
酒櫃裏全是十幾萬,上百萬的好酒。
我就想不通了,王友霖這麽有錢,幹嘛還惦記我那三瓜倆棗的血汗錢?
本來我整了兩瓶好酒,拿了那蛤蟆就準備走的,結果我沒想到,王友霖回來的這麽早,我怕被人發現,就躲在了二樓的一間屋子裏。”
如釋重負的劉長明越說越清晰。
這一次,陳雙江沒有打斷他。
如果犯了其它事兒,為了減輕自己的刑期,犯人往往會拚命隱藏一些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信息。
但是凶殺犯不一樣。
從他們殺人的罪行被扒出來之後,就注定死路一條。
無論他說與不說,最後的結果都是一樣。
所以,大多數凶殺犯,往往會在交代的過程中事無巨細。
一旦開了口,隱藏在心裏的秘密,就會源源不斷吐露出來。
“你們猜,我在那間屋子裏看到了什麽?”劉長明此刻就好像個正在跟朋友分享自己秘密的“孩子”。
“王友霖的老婆一絲不掛被他像狗一樣地拴著拖了進來。”
“原來,這家夥喝醉酒,不光是打我們這些在他手底下討生活的,連他老婆也不放過,那打的是真變態。
我到現在都忘不了喬鳳當時跪地求饒的眼神。”
“既然這樣,你們應該報警啊。”無論是王友霖酒醉毆打司機,還是家暴妻子,這都已經屬於違法犯罪了。
“警察同誌,我報哪門子警啊?我入室盜竊,警察來了先抓他王友霖,還是先抓我?”
善惡往往就在一念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