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
這話說的,一點毛病都沒有!
說白了,就是朝中貪官在作祟!
可貪官……
朱元璋活了這麽多年,殺了一輩子的貪官!
手上的貪官的血,沒有一萬也有八千!
可結果呢?
貪汙受賄不還是屢禁不改?
正如朱英雄之前所說的那些話。
這天下之所以貪官橫行!
就是因為法律沒有任何的威嚴!
老朱帶頭破壞規矩,手底下的人,在怕老朱,也不會遵守這個規矩!
朱元璋想起初見朱英雄時,朱英雄說過的話。
法律,應當淩駕於任何人之上!包括皇帝!
隻有這樣,才能一定程度上的減少貪官。
何為法治社會?
何為人治社會?
在封建帝王時代,就是人治社會!
既然是人治社會,就一定免不了貪官橫行!
一個縣城裏,縣令最大。
縣令想幹嘛就幹嘛!沒人管的了他!
但市長可不一樣。
一座城市的市長,雖然名義上是最大的官,但他除了市政廳裏那幾個官吏之外,誰也管不了。
犯了法了,警察照樣抓他!
到了法院,法官該怎麽判就怎麽判!
當然,在法治的地區,也不排除有貪汙受賄的情況。
也不排除官官相護的情況。
隻能說,法治相比人治,相對來說要更好罷了。
至少,人類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現一個更好的,可以完全杜絕貪官的一種策略。
除非讓那些被設定好了程序的機器人去管理。
在華夏的古代,其實就跟阿三差不多。
甚至一些偏遠地區,世家們經常動用私刑,都讓人拍手叫好!
一個殺人犯,在街上被人打死,往往那些打人的人都不會受到懲罰。
但話又說回來,是殺人犯不該死嗎?
當然不是!
殺人犯該死!但那也得是經過調查、取證、審判之後,才能決定他死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