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不見,老同學處在一起顯得非常親切,聊了聊當年大家怎麽惹老師生氣,怎麽逃課去看電影,給暗戀對象寫了多少封情書,幹過多少那時候認為牛逼,這會兒想起覺得傻吊的事情。
興許是喝了酒的緣故,我那顆感傷的心開始蠢蠢欲動,回憶起上學那會兒,我也是個熱血少年,每天過得瀟灑得意。
世事無常,真讓人萬分感慨,若非命運的作弄,我估計還是那個開朗瀟灑的少年。
吃飽喝足以後,我把要刺在身上的符篆圖樣給了阿龍,他看了幾眼後,笑了笑:“小意思,我一個人差不多三個小時就能搞定。”
說完,阿龍就把卷簾門拉了下來,拉出來一張按摩床讓我躺在上麵,便開始了工作,針尖在我脊背上不停地穿刺遊走,一點一點,深淺不一,就跟給罪犯上刑似的。
疼是真的疼,我心裏一直想著趕緊結束,太他娘的折磨人了。
為了不讓我有太大的壓力,阿龍一直跟我聊著天,時而開開玩笑,時而談談上學那會兒吹過的牛逼。
說著說著,就說到了他的臉,聽他說是七年前剛開刺青店的時候落下的毛病。
阿龍打小就喜歡畫畫,雖然沒有成功考入美術學院,但這點挫折並沒有遏製住他對畫畫的熱愛,從事這項工作,也是為了能一直研究畫畫。
那時候年輕剛走出校門,相當於是狗屁不懂,天不怕,地不怕,做事無所顧忌。
為了畫出有藝術的作品,這小子就跑到了公墓陵園裏去畫了一幅叫做生命的意義的畫作。
他去的時候特意喊了幾個好友,隻不過那些損友一聽說,是去墳地裏寫生,一個個嚇得就跟受驚的小白兔一樣。
腦袋搖得像撥浪鼓,都表示打死他們,他們也不去那裏畫畫寫生。
為了夢想,這小子隻好一個人跑去公墓陵園,墓地寫生,這種風格白天是沒有靈感的,這小子隻好晚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