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認識?”
張山石見趙牧一反應,有些詫異,而後又自顧自的嘟囔了幾句。
“這小子,像頭餓狼似的,每次去幹活,到了飯點就他吃的最凶,吃完還要惦記別人碗裏的。”
“幹活那勁,也像牲口。”
“大家都歇著,他還在那。”
“不過別看他土頭土臉,居然還寫得一手好字,把老高跟我嚇了一大跳!”
`越聽。
趙牧一的臉色就越古怪。
老高,全名高全,驪山獄的獄卒,跟他父親也算是相識多年,近來幾年負責從各大囹圄押送犯人往來驪山王陵。
前段時間嫪毐死後,高全還來了不少趟鹹陽獄,他跟其也算是有幾麵之緣。
知曉對方是眼界高上天的主。
能得到高全誇讚的人,那可了不得。
說不定。
那個趙高還真是史上那位,因寫得一手好字得以被秦王看重的奸臣,直接斷送了大秦的禍害。
可偏偏。
他腦海中,莫名浮現出一張臉,慢慢的與張叔口中的趙高重合。
“張叔,咱們過去看看!”
不得張山石回答,他就徑直往己字署趕。
張山石見狀,也隻好跟上。
很快二人到了地方。
趙牧一隻消一眼,便頭疼的捏了捏眉心。
被一群獄卒圍住的牢房,赫然正是先前他多打了一碗的米湯的蓬頭垢麵的犯人所在!
今日張叔想著替女婿分擔點,他也就跟著給犯人分發飯食。
隻不過這次。
他為了避嫌恰好沒往這邊來。
沒想到。
就出事了!
看著對方躺在地上的狼狽樣,他實在是沒有辦法將其跟那位指鹿為馬的權臣聯係起來。
但在這個尚未出現造紙術跟印刷術,接受教育成本極高的年代。
能認識,並寫出自己的名字,就已經是許多大秦子民飯後拿得出手,能在小輩麵前炫耀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