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再造大漢:開局尚書搶我做女婿

第157章 海瑞定理-獬豸

劉裕將筆記再翻開幾頁道:“這就要說道我們今天所講的海瑞定理了。那就是疑難案件的差別保護。

竊謂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侄;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

謝晦聽完再次起身道:“大人,訴訟有疑時應當駁回起訴,按照這個方法,這不是葫蘆僧判糊塗案嗎?”

劉裕聞言笑道:“哈哈,宣明說的沒錯,訴訟有疑當然可以駁回起訴。

訟事有疑,判與不判沒有兩樣兒。判了,可能出錯,冤枉了一方;不判,照樣兒可能冤枉一方。宣明,我說的沒錯吧?”

謝晦拱手道:“大人英明,我也是這個意思。”

劉裕接著問道:“但是你想過沒有。通常來說,兩方鬥了起來,總有一方會有些在理。既然如此,為啥非要不判呢?”

“額,這個嘛......”謝晦有些猶疑。

“沒關係,大膽說出來。課堂上的疑問不可怕。”

謝晦想了想,還是實話實說道:“不判,可以保證官府不犯錯,維護主官的名聲啊。”

劉裕點點頭道:“我知道你就是這個想法,但是你可想過,判決的功能不僅僅在於保護受害人,同時還兼有社會功能。

身為父母官,治下的百姓皆為其子女。父母教育子女不單是為了厘清曲直,還要考慮其中深層次的原因,

《論語·顏淵》說:聽訟,必也使無訟乎。

告狀,已經是小民最後一個救濟渠道,你作為父母官,如何能斷了治下子女的唯一後路呢,這不是把他們往絕路上逼嗎?”

謝晦沉默,因為劉裕說的很對,判決不但是司法活動,也是民事活動。

百姓之間的糾紛一般不會驚動官府,一旦上告,就說明其中的矛盾已經不可調和。若是官員駁回訴訟,百姓剩下的手段隻有忍氣吞聲,或者暴力相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