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縣衙不經意處,跑出一小灰衣,流入人群之中,不久出現在了盧員外家。
本來因為要上堂受訓,盧員外等人都心焦體燥,口中埋怨不止、怪東怪西。
這下此人一來,交出一張小紙條。
“大老爺吩咐,即看即銷。”
幾人攤開紙條,上麵赫然三個墨字:棄錢猛。
開堂之時,衙門外早已聚集了烏泱泱的百姓;有些人等得不耐煩,在那抖著腿,或者到旁邊喜笑顏開的小販那裏買些瓜子和果幹來吃。
終於,米振東穿戴整齊,嚴正肅穆地坐上公堂,驚堂木一敲,喝聲道:“升堂!”
兩側衙役呼威,縣令帶著眾吏對主官施禮。
套路過後,米振東道:“本官巡查至此,收聞李廣攪亂市場、為惡作亂一案,今特開堂審理,縣尉何在?”
趙方出列應聲:“卑職在!”
“傳訴主。”
趙方領命,便轉下堂去,帶來盧員外幾人。
上堂跪過,米振東問話:“你們狀告本縣後溪村李廣逐條罪狀,可有虛言?”
“回大人,不敢虛妄,有李廣幹兄弟錢猛可以作證。”
盧員外應道。
“傳錢猛。”
錢猛應傳上堂,大禮磕拜。
“錢猛,你說你幹兄弟李廣曾讓你找人破壞別家生意,可是實事?”
錢猛粗著嗓子,肯定道:“確有此事,小人有書信為證,已交給縣尉大人。”
米振東看向趙方,“哦?縣尉還不快快拿出證物?”
接下來的發展,讓門口圍觀的百姓們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燒起來。
隻見趙方瞪大眼睛,目瞪口呆,驚奇道:“大人,錢猛這廝未曾交給過我有什麽書信之物,隻是信誓旦旦地說有證物在手,說一定能證明李廣的罪行,卑職才會出動抓人。”
錢猛聞言愕然,完全不懂趙方是什麽情況,明明上堂之前說了,證明李廣罪行的書信證據已經偽造好了,隻要自己上堂說證據交了,他就會順勢拿出來,怎麽如今全變了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