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心理罪:十宗懸案

第28章 劉鴻雁的供詞(一)

劉鴻雁,少年成名。

二十出頭,在道上就得了飛燕兒的綽號。

她流竄作案,從未失手。

兩個月前,她來到新城。

前後作案五起,獲取金額高達五十萬。

很快就引起了新城警方的注意。

按照她的習慣,絕對不會在同一個地方滯留的時間太長。

這也是她遲遲沒有落網的主要原因。

沒想到,這次卻出現了小小的差池。

六月二日,她用假身份購買了去南方的火車票。

就在準備檢票上車的時候。

四名黑西服悄然的來到了她身邊。

對方表示,他們老板,有一樁大生意想要找她談談。

劉鴻雁剛開始的時候,並沒有和他們談的意思。

可是當對方提出,這樁生意的薪酬,高達五百萬的時候。

她忍不住動心了。

其實,她早就給自己的人生做出了規劃。

三十歲,存夠兩千萬,就金盆洗手,改頭換麵,過普通人的生活。

因為她知道,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道理。

像她這樣的江洋大盜,早晚有一天,會落在警方手裏。

可是五百萬的酬勞,卻一下子就打動她了。

隻要完成這單生意,她就可以提前退休了。

於是,她臨時取消了離開新城的計劃。

跟著四名黑西服走了。

這是她第一次見到馬勝男,也是最後一次。

馬勝男給她的印象,僅限於是一名成功的中年男人,有些心事重重的樣子。

雙方見麵的地點,是在一間叫做雲來軒的茶樓。

馬勝男說:“我想讓一個人死。”

劉鴻雁答:“我是小偷,不是殺手。”

“我知道你有辦法。”

“殺人罪和盜竊罪,量刑不一樣,我不冒險。”

“不用你出手,隻要你幫忙。”

“五百萬太少。”

“錢不是問題,事成之後,你可以額外多拿到兩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