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北廣場東發現一具已經腐爛成白骨的屍體。
手中還握著一塊皮革。
上麵有殘缺模糊的字跡。
這個收獲,令沈飛頓時精神百倍。
當即將屍體送到屍檢中心,請杜雪進行屍檢。
經過幾個小時的努力,屍檢報告送到了沈飛的辦公桌前。
是一具男屍,心髒位置的肋骨,有子彈射穿的痕跡。
可以判斷,死因係槍擊。
彈孔由鑒定科鑒定,應為口徑七點八毫米,五四手槍子彈。
男屍手中的皮革,是鯊魚皮錢包殘片。
上麵殘留的字跡,為口紅所寫。
因為一直握在手中,加上鯊魚皮的材質,才得以保存下來。
男屍的死亡時間,根據腐敗程度,和骨骼質地變化,應該在十年到十五年之間。
不過,由於時間太長,已經無法從屍體上提取到能夠檢測DNA骨髓,無法判斷死者身份。
皮革上的字跡,分別是:害、是…以及一撇一豎。
沈飛看著麵前的報告。
手指不停的在輕輕的敲擊桌麵。
雖然和他預期的一樣,發現的男屍,但是卻無法判斷,到底是不是失蹤十二年的黃啟明。
不過,從皮革上殘留的兩個字,和兩個比劃,他心中已經有了初步判斷。
整句話應是:害我是川!
川?
使自然而然的就聯想到方海川,他的名字裏,就有一個‘川’。
而且,由一撇一豎組成的字,川字是最接近的。
這使沈飛,又做出了更加大膽的猜測。
當年,打劫黃啟明一家跑路的那夥人,應該是方海川雇來的。
可是,方海川基於什麽原因殺害黃啟明全家的呢?
是為了黃啟明身上攜帶了兩千萬現金?
這種可能性最大。
謀財害命,古往今來,不計其數。
而且,也正是黃啟明失蹤不久之後,方海川才忽然在商界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