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這個四十多歲官差嚴厲的問我:“4月15號晚上12點左右你在哪裏?在做什麽?”
我直接說道:“我堂哥結婚,大家喝酒到22點多,我正要回去睡覺,就看到一個人鬼鬼祟祟的跑進去我們家老房子那邊。
於是就跟了上去,然後看到他要偷我們家老房子的牌匾。
那個牌匾是清朝時期留下來的,比較值錢。
被我發現之後那人動手了,我也還手說了,不過最後那人被我打傷,然後逃走了。”
我並沒有隱瞞,因為這些官差能夠找上我,說明他們一定有什麽指向性的證據,比如指紋啥的。
與其隱瞞,倒不如直接坦白,省得到後麵更不好解釋。
聽了我的話,那個官差繼續問:“為什麽不報警處理?”
我說:“一來當時情況緊急,二來……。”
我停頓了,不知道該怎麽說。
因為就算報警了,官差來了也對付不了,那個玄門七品的鬼修,反而會因此失去性命。
但是我猶豫顯然讓對方以為我要隱瞞什麽。
於是便厲聲喝道:“說。”
他這一聲厲喝,我也就不再猶豫,直接說道:“因為告訴你們沒用,他不是你們可以應付的。”
官差直接說道:“這不是你該考慮的問題,你隻管告訴我們,剩下的我們自然會處理。”
我的話顯然讓對方有些惱怒。
旁邊那位比較年輕的官差說道:“看你這小身板,你能做什麽,說得挺好聽,還說你把對方打跑了。”
我說:“我說的是實話。”
中年官差說道:“你練過武術是嗎?”
我說:“差不多吧。”
中年官差繼續問:“他跑了之後,你有沒有追?”
“沒有。”
一聽我說沒有,旁邊那個年輕的官差覺得我在撒謊,直接拍案而起,對我厲喝道:“我勸你老實交代,我們可以按照自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