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三個一早就被朱峰接到了警局,我問他怎麽了。
他說他也不知道,他也是昨晚半夜被錢誌國call醒的,叫他今天早上把我們三個接過去!
我一聽事情不簡單,這麽著急,肯定有大事!
來到錢誌國的辦公室,就看見錢誌國十分憔悴,一臉嚴肅。
見我們三個進來錢誌國也開口了:“這次叫你們來是想要告訴你們,這次上麵組織了一次聯合行動!”
“這次的聯合行動全國各地的怪事調查科,以及帝都的三十二局都會全員參加,這是你們的資料!”
錢誌國將三個文件夾扔了過來,我們打開看了起來!
事情發生在下麵的落花村,落花村在秦嶺山腳。
根據報案人趙大勇交代:他們落花村以李,趙兩姓居多。
村裏以前有一個傻女叫李金娜,二十幾歲沒了父母,就一直在村裏流浪!
傻女雖然我是傻子,但是樣貌卻是十裏八村的俊姑娘,身材也相當不錯。
以前有父母庇護還好,可是她父母去世之後,村裏就有人起了歹念!
但是,所有村民都礙於麵子,不好意思做那種事!
直到有一天,村長趙大明去市裏開完會回去。
這天趙大明喝得迷迷糊糊的,在回村的路上剛好看見李金娜在路邊接手。
趙大明一下子色心大起,就和李金娜做了那種事兒。
本來這件事情隻有天知地知,趙大明知,李金娜知!
但是傻女畢竟是個傻子,第二天就把這件事說了出去。
一時間滿村風言風語,在農村,尤其是這種不發達的山村,村長就是天,誰敢報警,再說了報警了有什麽證據,李金娜瘋瘋癲癲的,她的話根本不可能做證據。
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心理,那就是村裏的所有男人都想做和村長一樣的事情!
於是,自從那之後,每天晚上都會有幾個男人結伴走進李金娜的家,然後大笑著走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