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離異的,離異後在2017年認識一位離異女,有一個兒子歸男方撫養,我自己也有個兒子跟我的,我們從相知到相愛於2019年4月份在一起生活。當時我沒有房子,她有一套經濟適用房,分到房後經裝修後我就住在她家了,前前後後我大概給了她20萬左右。今年6月份我自己也買了個二手房,首付百分之30,後續每月按揭大概1萬左右。本打算準備簡單裝修一下出租的,租金大概3500元一個月,我本打算這個租金用途她兒子一半,我兒子留一半,可她就是不願意,她要把租金全部給她兒子的,她的理由是既然跟了男方就必須住在男方家,租金自然就歸女方所有了。
但我不太認同這個說法,第一,當時我住她這裏的時候也是出了20萬的,這個錢包括房子裝修,另外她弟弟買房也出了點錢的;第二,我買這個房子的時候她一點也沒付出,既然房子的租金我覺得二個兒子一人一半最公正;到最後那我在退一步,要不就搬到我現在買來的房子住好了,這樣她這套房子出租,租金歸她自己,可她還是不願意,我都不知道該怎麽辦?
結婚15年,男人不抽煙不賭博不玩女人,家裏兩套回遷房,無證,公婆的,分房時,男人有占麵積。在我強烈要求下,2019年購得一套商品房(公婆、父母均由借款,有借條,除了我爸這裏沒寫),夫妻名下。男人目前月薪4.5K上下。
本人條件一般,學曆比男人高、錢賺的比男人多,長相看看30出頭,實際年齡40+。女兒從出生開始,基本上都是我帶,晚上夜奶,男人從不過問,睡的跟豬一樣。七歲之前,男人帶娃出去玩的次數屈指可數,也是三個人出去,沒有獨自帶出去。讀書之後,大家管娃的學習,雙方時間基本上平分。2019年疫情起來,2019、2020年,他閑在家,管娃時間多於我。之後,大家管娃的時間又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