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規則怪談:開局獲得管理員稱號

第38章 誰可以!

“我聽說第四營來了一個很棒的新人,他剛剛被提升為主管...就在這棟樓裏。”

“剛才那個男生是不是?”

“我不知道,但有可能...那小子看起來好陌生……”

“眼神不正常。我哪裏能知道城裏所有的十萬士兵?”

方超聽不到這些話。吃完飯,他踱了幾十個樓梯,悠閑地回到自己的房間,喘了一口氣,開始收拾自己的東西。他帶的東西比一般人多。除了兩套明顯不太合身的衣服,還有他從小學到高中八年的全部課本。

這些東西都是他放在床頭櫃裏的。本來他是想無聊的時候翻翻它們的,但現實是,自從變成了人體電池,他就沒時間去想這些書了。

方超仍然保存著裝時尚書籍的紙箱。事實上,超級建築裏的人很少有扔垃圾的習慣,幾乎所有的包裝紙袋都會保留下來,以備需要時使用。除非東西太多放不下,否則人們會拿一些東西去廢品站,換成便宜的餅幹或者水果糖。

至於現金——你想吃什麽?

絕對意義上的東西不多。方超哼了一聲,三下五除二,裝了三個裝課本的紙箱和裝衣服的袋子。他之前來這裏的時候,坐公交花了整整三塊二。

如果我知道我這麽快就要搬家,我就不會帶這些書了...

完全沒必要,浪費錢。

不過話說回來,他之前來這裏的時候,也下定決心要在這個小房子裏住一輩子。

即使你結婚生子——

市政廳不會因為他是二等公民就給他更大的房間。孩子肯定會和老婆住在一起或者幹脆送到樓裏的托兒所,老婆也肯定會住在類似的地方。

否則,同一個二級或三級公民的車間沒有足夠的設備讓兩個人同時開工。萬一兩個人“上班”的超級大廈比較遠,通勤費又太貴,一個月可能見不到幾次。

所以,方超小時候另一個幸運的地方是,他的爸爸媽媽都直接為超級大廈工作,有固定的工作收入,不用靠遊戲設備生活,一家人可以生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