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9號,上午九點三十六分。
許明之正在辦公室裏埋頭梳理嶠溪女屍案的線索。
自從5月6號金嬌嬌的屍體被人在嶠溪公園發現至今,已經三天整了。可他們調查至今,雖不能說是毫無進展,卻也是相差無幾。
她的屍體在水裏泡的時間太長,最近氣溫又高,屍體破壞十分嚴重,屍檢結果對案情來說,也幫助不大。
屍體上找不到有用線索,他們就隻能從其他地方下手。
可是,公園是個開放性場所,每天來來去去的人很多,還有環衛工每天做清潔,從金嬌嬌落水到她屍體被發現,時間隔得太長,即使有留下什麽痕跡,也分辨不清了。
甚至,他們連具體的落水位置都很難做確定,隻能是推測出一個大概範圍。
消失不見的手機和披肩,也毫無線索。
她租住的屋子,他也派人仔仔細細地搜查過一遍了,並無有用的發現。
公園門口的監控,也查了,雖然拍到了金嬌嬌進公園,卻並沒有發現其他的。公園內部沒什麽監控,當時又已經夜深,連個目擊證人都沒有。
難道,真是自殺?
許明之轉頭看向電腦上金嬌嬌走進公園的那段監控畫麵,畫麵裏雖然看不清金嬌嬌的神情,但她進公園門口時,有一個拿手機查看自己妝容的動作。
一個要自殺的人會在意自己的妝容嗎?
許明之揉了揉額角,感覺有些頭疼。
直覺告訴他,公園裏肯定有一個人在等金嬌嬌,可金嬌嬌的通訊記錄,還有微信記錄,他們都查過了,並沒有發現那個人。
那如果沒有這個人,那金嬌嬌深夜到公園又是去做什麽呢?
難道,真的是去自殺的?
許明之還是覺得金嬌嬌自殺的可能性不高,但案子查到目前為止,他們並沒有發現有力線索可以證明金嬌嬌是他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