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當家的,您沒事吧!”看著傷勢極重的袁鮮。
一群部下,頗為擔心,袁鮮要是有個什麽閃失,他們回去,也別想活命了。
“娘的,真是輕敵了,咱們馬匪幫此次損失巨大,動了根基,若不滅了徐信,以後馬幫還如何在南荒立足?”袁鮮咬牙。
“先回去,咱們去見大當家的,這徐信不好惹,得傾全部力量,將其滅之。”
“不過,如今已到高平地界,此地有南荒王一萬精騎,想必…徐信也不敢再追擊了。”
在眾人看來,這是底線,除了東荒王、北荒王、西荒王三王外,任何人麵對南荒王,都是龐然大物。
徐信消滅的土匪,在南荒王的眼裏,根本都不算戰績,因為!南荒王從來沒有將這支做大做強的土匪,當成自己的對手。
在袁鮮回歸途中。
典韋終於動手了。
五千兵卒,一擁而上,闖入馬匪大營中,見人就砍,遇人就殺,尤其是典韋,在麵對幾十人的包圍,硬是不懼,殺出一條血路。
“殺進去,殺進去!”
所有荒軍,都變得異常興奮,此刻!袁離將所有的士兵,都聚在中軍之前,擺開陣勢,想要擋住敵軍的進攻。
可這裏三層、外三層的防禦,在典韋麵前,就跟垃圾一樣。
“弓箭手,給我射!”典韋大喝。
一千弓箭手,將敵軍圍成一點,搭弓而射。
“拋矛!”
典韋再令。
士兵手裏的長矛,對著馬匪,拋射了過去。
袁離這蠢貨,簡直就是在找死,這樣的陣型,確實可以做為堅守待援的陣型,可是!光學到表象,卻沒有學到精髓,要知道!他們所麵對的,可是絲毫不遜色於北王軍的精銳。
而土匪身上所穿最好的鎧甲,乃是皮革,連手裏的盾牌,都是用木板造成的,若是與裝備、實力相當,或者高出一點的敵軍戰鬥尚可,可遇見荒軍這樣的精銳,就是將自己所有兵馬,匯聚在一點,等著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