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治山東按察使齊寬、收繳齊家不法所得之田,歸於百姓,這是朝廷的意思!這事兒已經上達天聽!倘若這些田地分給了你們,將來上頭追究下來,你們他娘的替我去死嗎!”
“韓知縣,沒有人叫您去死。朝廷的意思既是要收齊家之田,那自然不包括我等投獻的,如今齊寬身死,朝廷卻要將這部分田地也分出去,這是哪裏的道理?”
樂山縣衙,知縣韓子仁正在和縣裏趙、謝、餘三家大戶爭論近來齊家奪萬頃田一事。
所謂投獻,本質上類似於現代社會的合理避稅。
在明代,藩王、勳貴的田地免稅,官紳這一級根據品級的不同,也有不同的免稅額度。這樣的話,隻要把田掛在這個群體的名下,就可以逃稅。
這種現象自明中葉以後,越發嚴重。嘉靖末年大地主徐階被海瑞揪住侵占二十萬畝良田的小辮子,這個數字裏有部分土地也是來自於投獻。
齊寬名下的田畝,自然包含這些。
這些大戶不知道背後是什麽關係,搞得韓子仁也頭疼,最讓他頭疼的是數字太刺眼,“照你們所說,你們三家人投獻的田地共八千餘畝,可這次齊寬案,涉及到我樂山縣的總量不過一萬二兩千多畝,外麵是那麽些無家可歸的人,合在一起都沒你們三家分的多?!”
山羊胡子的趙家主人說:“那韓知縣是何意?難不成是要把我們三家的田地一並分了?咱們關上門說去自己人的話,韓知縣是舉人出身,能做到知縣已是不易,再往上?怕是沒可能了。往後在這樂山縣,還不是我們幾家和韓知縣密切配合?您是官,我是民,但韓知縣也要俯身看看我們這些小民才是。”
“你們算什麽民?!勞資眼睛又沒瞎!怕是心裏頭都惦記著找到什麽人,撤我的職呢!”韓子仁二十多歲,表情囂張,看起來不吃這一套,“我告訴你,打小韓某人書沒讀好,一直為人瞧不起。所以說韓某人就是要做件兒叫人看得起的事!今兒這田,是楊知府從京裏帶出來的旨意!一定要分!而且我一定要分到位!至於投獻不投獻的,我不知道,奶奶的,你們的肥了腰包,卻要掉勞資的腦袋?都特麽給我滾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