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眾人在案發的監牢內搜尋了半天,想要找到能夠證明王豔並非是自殺,而是他殺的證據。
雖然現場的一切證據都指向了,王豔確實是自殺而死的事實,但專案組眾人卻總覺得,這件事情並沒有表麵上看起來的這般簡單!
如果王豔是因為害怕承受死刑的壓力,所以才會選擇自殺的話,那為何要非要等到昨天晚上呢?
而且,據這裏的獄警所說,王豔在監牢裏表現良好,可能有希望減免死刑。這就說明,王豔並不是毫無生存希望的,而且她本身似乎也有生存意誌,按理說不應該會自殺才對。
但就算是有人想殺她,可這監牢密不透風,連隻蒼蠅都飛不進來,凶手又怎麽可能進的來呢?
所以,即使專案組眾人內心有所懷疑,可卻找不到任何有力的證據來證明這一點。
鄭旭也曾懷疑過,是那個神秘人催眠了王豔,操控著她的一舉一動,逼迫她在深夜拿匕首捅了自己。
但他找這裏的獄警問過,這些天隻有王豔的父母來看過她幾次。除此之外,再無旁人來過了。
而催眠這種方法隻有和對方麵對麵,才能起到效果,就算那個神秘人再厲害,他也不可能做到隔空催眠。
另外,根據監獄裏負責管理囚犯的生活起居的獄警所說,監獄裏麵雖然不能隨便從外麵帶東西進來,尤其是匕首這類的凶器,更是不能進入到監牢之中。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隻要是有人的地方,就會存在黑暗的一麵,這是不可避免的。所以,王豔能夠拿到綠色的膠帶,以及那把匕首,也不是完全沒有可能的事情。
從目前來看,各種證據和跡象都表明了,王豔確實是自殺身亡的,並且是在自願的情況下。
即使眾人心中還存有一絲疑惑,但苦無證據,於是這件案子隻好到這裏就結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