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孫茂和方慧的商量下,還是選擇原諒了李姐。
但是孫茂說,不能讓李姐再繼續留下了。
最後給李姐結算了工資,讓她離開了。
孫茂和方慧熱情的留我們吃了頓豐盛的晚餐,對我們一再的表示感謝,第二天才放我們離開。
在前往火車站的路上,我突然想起一件比較重要的事情。
“誒?孫茂這次給了多少錢?”狀似不經意的問起,實際上烏曼的一舉一動,就連頭發絲有什麽潛意識的心理活動,我都得揣測一下。
“嗯,不多,就給了八千。”烏曼拿起一塊餅幹放到嘴裏,一邊嚼著餅幹,一邊含糊不清的說著。
八千?八千還叫不多?
耗時這麽多天,想起我的小金庫,我立馬就來了精神。
“嘿嘿,小曼啊,你看,我跟你這一路出來,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是不是?”
多年來的做人經驗告訴我們,要錢的時候一定要態度好點。
畢竟,伸手不打笑臉人,如果要不成錢,起碼也不至於挨揍是不是。
“說起來,好像是沒少給我添亂。”烏曼點點頭,肯定了我的苦勞。
“什麽添亂,我哪有添亂,你忘了我是怎麽……”算了,這個時候不能邀功,這種分錢的時候,一定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打動,說服這個獨攬收入大權的人才行。
“你要說什麽啊?怎麽不說了?”烏曼揚了揚眉,懶洋洋的催促道。
“我是想說,你能不能……分我一點,我是說就那麽一點的,零花錢啊。”在心裏一咬牙,一跺腳,終於有勇氣把話說出來了。
用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比劃著“一點點”的樣子。
緊張的注視著烏曼的表情,不敢有一絲一毫的懈怠,心裏就像是打鼓一樣“咚!咚!咚!”的。
就怕下一秒烏曼就要動手“打消”我的念頭。
“零花錢啊?”烏曼聽到我的話以後,把手中的餅幹終於放下了,像是開始認真的思量著我說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