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立錐之地 第九章 立領建製(下)
領地的法律李智並未引現代的“先進”法律,隻是在本世界原有法律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修改,在這個時代,實行過於超前的律法那是不合時宜,相關法律首先維護統治者的利益,將一切權威集中在李智身上,然後是才是其他,不過也根據治政理念增添不少領地特有的法律。
過於複雜的法律在這個識字率不高的年代也是不合時宜,所以相對簡單,日後等領地逐漸發展起來才能日漸完善,不過即便簡單,還是有不少關鍵細節,避免漏洞,所以零零總總瑪瑟夫還是宣讀了許久。
“這一部法律中的根本法律,日後每建立一個城鎮、村莊,都必須在城鎮村莊的中央立上一根石柱,官員必須將這部根本法律解釋給所有領民聽,一切施政的實行,必須遵照於此,另外,各部門的部門規章,不可與根本法律相違抗。”
琳娜這時候站了出來,首先說的是各部門各級官員的薪酬,薪酬的發放將不采用金幣,而是一種全新的貨幣。“這是一元硬幣,等價一金幣,一分硬幣,等價一個銀幣……”琳娜將一個個硬幣交由下麵官員一一傳閱:“日後領地中心會開放市場,市場中一應物資,都以這種貨幣購買。”
李智拿出來的硬幣根本就是仿人民幣硬幣以煉金術構造而成,這種隻改變物質形狀不改變本質的煉金術受到規則修正極小,自然狀態要還原不知道要多少年,即便如此,李智施法的時候還在上麵附加了他的頭像,背後則是自然徽章,由錢幣自然凝聚的信仰會有極少一部分用於維持形狀。
因為錢幣是以他法力維持,所以也便於鑒別,事實上這種硬幣是鋼芯鍍鎳,這個世上現在連鎳都沒人提煉出來,想要模仿幾無可能,隻是防止其他有煉金手段的人用幾個一分硬幣合成一元硬幣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