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盛世,太平安定,刑罰方麵也比較寬鬆。
唐太宗李世民時期,一年到頭被判死刑的也沒幾個人,甚至過年過節能允許犯人回家團聚,節後再回來報道。
可到了武則天時期,因為奸佞當道,尤其是周矩來俊臣等四大酷吏為禍朝廷,開發出了各種酷刑,刑罰的花樣也越來越多。
好在此時這四個酷吏還沒有發跡,錢啟庸所說的打鞭子,其實就是笞刑。
照著隋唐五刑的規矩,打十至五十下為笞刑,六十至一百下為杖刑,通常用竹條或者木板來打臀部腿部和背部。
笞刑用的是竹條,小刀割肉才最痛,這竹條打人雖然不會傷筋動骨,但皮開肉綻是免不了的。
李秘被摁倒之後,第一時間將目光投向了身後的尹若蘭。
這女人腹黑得很,剛才就把自己果斷留給了武三娘,現在不會又袖手旁觀吧?
眼看著要吃“竹筍炒肉”,尹若蘭卻無動於衷,李秘隻能咬牙朝知縣大喊道:“李秘有要事稟報,縣尊且聽我一言!”
李秘好歹是出於孝道,錢啟庸雖然不耐煩,但還是抬手製止了衙役。
“你有何話可說?”
李秘鬆了一口氣:“啟稟縣尊,李秘雖打小修道,但不敢忘卻親恩,為了讓父親少吃點苦頭,昨夜裏便去追查**賊,眼下已找到嫌疑人了!”
“什麽?你找到那**賊了?人在哪裏!”
因為早起升堂簽押,錢啟庸直到此時都有些昏昏欲睡,聽得**賊二字,整個人都彈了起來。
俗話說得好,三生不幸,知縣附郭,三生作惡,附郭省城,惡貫滿盈,附郭京城。
長安縣令雖然比其他縣令要風光,但畢竟是京都縣衙,上輩子作惡多端,才得了這樣的報應,其中苦楚也不足為外人道也。
因為這**賊案子,錢啟庸飽受壓力,否則也不會層層加碼,用李忠耿這樣的坊正來背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