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秘可沒功夫理會崔六郎的“軟飯”事業。
如今他得了大理評事的正經官職,有了鉗製索元禮的權柄,哪裏還由得這酷吏胡搞亂來。
離了弘法院,李秘便趕到了宮外行營。
太乙城中雖然有不少建築,充當衙署還湊合,但想要用來做牢獄卻不行,魚保家等“反賊”隻能暫時關押在行營之中。
魚保家此時已是麵目全非的“血人”,渾身上下就沒一塊好皮。
索元禮可是嚴刑逼供的專家,既讓你飽受折磨,卻又不至於死去,真正做到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索推官,此案的卷宗能否讓我看看?”
索元禮嗬了一聲:“李二郎身為評事,自是可以看的,來人,取卷宗來。”
索元禮這麽配合,也是李秘沒想到的。
直到他看了卷宗,才明白過來,也難怪這家夥會這麽幹脆利索。
因為卷宗隻有一頁紙,也沒什麽實質性的內容,一大半是魚保家的供詞,摁了個觸目驚心的血手印。
在這個司法環境下,隻憑著這張供狀,確實可以結案,但事幹重大,牽涉到謀反,就不能這麽草率了。
一個屈打成招,毀掉了不是一個魚保家的人生,這會牽連無數個家庭。
“索推官可找到相關證據了?”
“證據?這供狀還不夠?”
李秘對二人的“合作”本就沒抱太大的期許,當即笑道:“事幹重大,務必做到滴水不漏,供詞,人證,物證,旁證,該是一點都不能少,如此才算妥當。”
“嗬嗬,也是,李二郎如今是大理寺的人了,辦案自該如此,不過麽,這魚保家已經舉家搬到洛陽,想要抄家也不太容易……”
“抄家?一定要抄家才能查案?”
“不抄家,去哪兒找罪證?”
李秘也是哭笑不得,這家夥手裏沒有半點物證,隻憑著一張供狀,就敢上報謀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