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的司法係統在古代來說算是最完善最先進的了。
照著大唐的司法流程,需是逐級上訴,不能越級,也就是說,地方州縣先受理案子。
如果隻是雞毛蒜皮的民間糾紛,縣衙之類的地方就能夠自行裁決。
但如果是刑事案件,亦或者大案要案,那必須經過三審,逐級上報不說,還得由刑部來裁決,如果仍舊不服,還可以讓大理寺來複核。
大理寺都解決不了,那就三司會審,甚至由皇帝親自來審理。
雖然這年代仍舊是王法,而非公法,但起碼有條例可以遵循,有著一整套完善的玩法和規則。
這也是李秘堅持要鬧上台麵的原因之一。
錢啟庸身為長安縣令,永安坊在他轄區之內,他是第一層級,必須受理案子。
咬了咬牙,他隻能朝那些被綁的百姓道:“爾等嘯聚滋事,損毀民宅,衝撞禁軍,本官既然接了舉告,爾等便全都押回去法辦!”
“來人,都給本官帶回縣衙!”
這是錢啟庸能想到最折中的法子,向這些街坊百姓下手,絕口不提李秘和太平公主。
雙方若不是你死我活的地步,都會順著這個台階,來個就坡下驢了。
他得罪不起武懿宗和太平公主這兩尊神仙,便隻能拿捏比他還要小的螻蟻。
然而李秘不出所料,挺身而出了。
“且慢!”
“錢知縣這是辦的哪門子葫蘆案,案子也要分個原告苦主和被告禍首,我等皆是苦主,這天下豈有不分青紅皂白先收監苦主的道理!”
錢啟庸臉皮直挑,也是悔青了腸子。
早知道當初就不該讓李秘當坊正,彼時**賊案,幹脆把李忠耿打殘,這李秘又怎麽可能出來攪風攪雨,眼下就更不可能讓他頭疼了。
“爾等是苦主?本官可是接了河內王的舉告來辦案子的……”
“你眼瞎了麽,睜開眼睛好好看看,武懿宗毆傷百姓,拘禁人身,街坊們才是受害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