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羅織經

第101章 彩虹迷案——討論

引:法之善惡,莫以文也,乃其行焉;刑之本哉,非罰罪也,乃明罪焉。

人皆可罪,罪人須定其人。罪不自招,密而舉之則顯。上不容罪,無諭則待,有諭則逮。人辯乃常,審之勿憫,刑之非輕,無不招也。或以拒死,畏罪釋耳。人無不黨,罪一人可舉其眾;供必無缺,善修之毋違其真。事至此也,罪可成矣。

人異而心異,擇其弱者以攻之,其神必潰。

身同而懼同,以其至畏而刑之,其人固屈。憐不可存,憐人者無證其忠。友宜重懲,援友者惟其害。

罪人或免人罪,難為亦為也。——自《羅織經》

周強、褚旗、張良三人忽然停止了討論,各自陷入沉思,監聽室陷入了短暫的寧靜。

周強望向單向反光鏡另一邊的黃老四。

隻見,他靜靜地坐在審訊椅上,後背有些佝僂,頭上的白發似乎一夜之間又多出來不少。

他的樣子看起來疲憊不堪。

但雖身陷囹圄、病魔纏身,臉上卻沒有展現出一絲懊惱和沮喪,他的眸子中寫滿了堅定和果敢。

從法律角度講,他是殺害前妻張玉英未遂的在押囚犯,也是彩虹迷案的最大作案嫌疑人。

從醫學角度講,他是一個病入膏肓的病人,一個全身都沒入了棺材板,隻留下一張嘴巴苟延殘喘的將死之人。

從社會角度講,他是社會上最不起眼的底層人士,一個徹頭徹尾的小人物,如果他沒有犯下這驚天的大案,也許一輩子都不會有人在乎他、關注他。

但別忘了,從家庭角度講,他和大多數普普通通的男人一樣,是一個丈夫、一個父親、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家庭裏唯一的頂梁柱。

一個為了兒子的後半生,甘願奉獻一切、犧牲一切。

甚至不惜觸及法律的最底線,像飛蛾撲火一樣勇往直前、執著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