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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彩虹迷案——好戲

不知過了多久,安靜的會議室中,終於有了聲音,說話的卻不是孫院長,而是坐在黃老四旁邊的張良。

“孫院長,我們這次來的目的,剛才在電話中已經跟您說清楚了,您看能不能立即安排一下?”

孫長發道:

“你就是剛才在電話中跟我聯係的張處長吧?”

張良點點頭,道:“正是。”

孫長發道:“手續帶來了嗎?”

張良攤了攤手,表示沒有。

孫長發麵露難色,道:

“呃,這個嘛,我想剛才我在電話中已經跟你說得很清楚了。我們是有相關規定的,在押人員探視家屬,必須出示由羈押單位開具的證明,並且還要加蓋單位的公章,經羈押單位的一把手簽字,我們才能安排探視。”

張良道:“孫院長,你看我們人都來了,能不能行個方便,通融一下。”

孫長發打著官腔,道:“張處長,這可不是通融不通融的事,沒有證明安排探視的話,是違反規定的,你們這不是為難我嘛。”

黃老四用餘光看到,身邊的張良麵色有些不悅:

“孫院長,我們可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說服我們局長,同意讓我們把黃老四從審訊室裏帶出來。我們本是開了證明單據的,可是當我們拿去讓局長簽字的時候,局長說我們要是偷偷把人帶出去,他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視而不見,但要是讓他簽字,他就得承擔責任,所以局長堅決不肯簽字!”

“孫院長,我們公安這邊也是有嚴格的規定的。咱們都是體製內吃公糧的,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這點小忙你都不幫,恐怕不太合適吧。”

孫長發的臉也陰沉了下來,道:“張處長,你們的規定是規定,那我們的規定就是擺設嗎?你們局長不想違反規定,憑什麽讓我來違反規定。今天我就明確告訴你們,不拿出羈押單位簽字蓋章的證明來,想讓這位老同誌見黃學峰,門兒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