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吸引讀者眼球,尤其是那些小報記者,他們不惜加油添醋,費盡心思貶低大學生時永華的形象,文章標題取得更是五花八門。
“品學兼優大學生竟是混跡洗頭房的嫖客?”
“農民父母含辛茹苦培養的大學生,竟是沉溺酒色的白眼兒狼?”
“當代大學生招嫖,熟之殤?”
“號外號外!大學生色魔**窩被俘!”
“實習警員火眼金睛,識破暗室搗毀**窩!”
......
事發後,學校方麵雖然調查清楚,時永華生活上艱苦樸素,學習上刻苦勤奮,性格內向不善交流,並不是沉溺酒色的紈絝之徒,隻是遇人不淑,一時間誤入歧途。
但由於事件發酵得太快,擴散麵太廣,對學校方麵造成的負麵影響極大,校委會最終還是痛下決心,一紙勸退通知書將時永華開除學籍。
大學生時永華卻就此身敗名裂、前程盡毀。
他開始整夜整夜地失眠,大把大把地掉頭發,成了一個斑禿患者。
這個承載著全村希望的苦孩子,這個父母眼中的驕傲,這個老師眼中品學兼優的好學生,這個試圖用知識改變命運的山裏娃,這場本該擁有無限可能和選擇的美好人生,就這麽在一夜之間被無情地摧毀了。
有一個詞,叫做法不容情,就像水火不容一樣。
周強依靠自己敏銳的洞察力,以一己之力破解了唐都咖啡廳的肮髒伎倆,這是他的職責,他沒有錯。
員派星按照領導要求製作積極向上的電視節目,以時永華的反麵典型警示教育他人,這是他的工作,他也沒錯。
那個帶他去吃喝玩樂的土豪發小,他固然觸犯了法律,但他的本意隻是為了帶貧寒的大學生發小見見世麵,隻不過一不小心玩過了界,他本質上也沒有錯。
那些口誅筆伐的小報記者,他們也沒有錯,若不是自己留下把柄、落下口實,誰敢胡亂編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