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趕往幸福5號小區所在的水源裏居委會的途中,刑偵支隊長褚旗、法醫處主任溫小嵐,與周強產生了以下對話。
“師父,沒想到您離開刑偵支隊一年多了,您這破案的本領可是一點兒都沒落下!真是太神了!”褚旗一邊開車,一邊說。
周強麵對愛徒的恭維,似乎並沒有什麽反應,表情平靜得像清晨六點的湖麵,沒有一絲波瀾,淡淡地說:“除了這些,我還會幹什麽?”
周強的回答並不是中年凡爾賽似的驕傲,而是一種悵然若失的情緒,裏麵夾雜著深深的自責和內疚。
在說出這句話時,他心中聯想到的不是曾經作為刑偵支隊支隊長,親自率領一眾兄弟,在錯綜複雜的線索中,在毫無頭緒的複雜案件中,慧眼識真、抽絲剝繭、循序漸進,披荊斬棘、砥礪前行,最終破獲一起又一起刑事案件時的風光與自豪。
而是讓他頭疼不已的、讓他悔不該然的、不堪回首的,是現在如同一團亂麻似的、糟糕的、苦澀的生活。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孝而親不待”的未盡之孝;
“此情可待成追憶,隻是當時已惘然”的喪妻之苦;
“北風縷縷送寒涼,小子無心上學堂”的失教之責。
等等等等......
這些生活中的失敗,單拿出一項來,就夠一個中年男人好好喝上一壺的。
可周強,卻有這麽多,多到難以呼吸,難以承受。
然而,他所換來的卻隻有保衛人民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正義衛士這個虛無縹緲、微不足道的榮譽稱號。
可那又有什麽用呢?
居心叵測的時八馳,貼吧上動動手指寫幾篇文章,剪輯一條視頻,就能讓所謂的人民衛士,一夜之間變成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這一切都值得嗎?
每每想起這些,周強的心就會很痛,頭也會很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