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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彩虹迷案——站短

這天,孫長發早晨剛到院長辦公室,就照例進入了貼吧,瀏覽上麵的帖子。

進入貼吧,他竟意外地發現,從未主動聯係過自己的大恩人,上師“苦海”,竟然主動給自己發了一條站內短信。

他趕緊懷著激動的心情打開那條站短,想不到,苦海發來的是一篇通篇文言的消息,全部內容如下:

“法之善惡,莫以文也,乃其行焉;刑之本哉,非罰也,乃明罪焉。”

天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將去其所憂,斷其後患,唯此方可大事有成。

餘有要務,承順天道,匡扶正義,委與黃氏濤者於重,卻因其子癲狂無托,致久難成行。

餘深明爾乃正義大局之輩,與君儒墨往來幾暑,未曾相求一二。

今實難再謀另路,望爾以餘之麵,將黃氏癲子永久收容於貴院,懇盼爾能助餘謀其所憂、絕其後患,大業方成!

這篇通篇的文言的站短,先是引用了《羅織經·問罪卷》中的內容,翻譯過來,大致內容如下:

法律的好壞,不在法律條文的本身,而是按照它規定的去執行到位;刑法的根本,不在如何處罰犯罪,而是如何確定犯罪分子的身份。

老天想要給一個人安排極一個其重要的任務,必然應該消除他所顧慮的東西,了斷他所有的牽掛和憂慮,隻有這樣,才能讓這個人了無牽掛地成就一番大事。

我有一個順應天道循環,匡扶人間正義的重要的任務。

本想要交給一個叫黃濤的人去幫我做,不過,因為黃濤有一個瘋瘋癲癲的孩子,無所寄托,無處安置。

所以導致這件極其重要的、順應天道的任務一直沒能進入執行階段。

我深知你是個深明大義,極重義氣的人。

並且我與你像君子一樣儒雅地在網上交流了好幾年了,從來未曾央求過你什麽。

現如今,我實在沒有別的辦法,才想到你,懇請你看在我的薄麵之上,將黃濤瘋瘋癲癲的兒子,永久性地收容進你們的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