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就像我推測的那樣,前後出現的四名死者或許都不算無辜。
男A,就是死在家裏洗手間的那位,他三年前在貨運公司上班時,曾要求裝卸工把貨物盡量堆高,以免占用大量空間。
裝卸工按照他的命令違規操作,導致碼垛過高被風吹倒,砸死了路過的兩名臨時工。
這事被按照工傷事故處理,碼垛工人被開除,身為經理的男A被扣半個月工資,死亡裝卸工家屬得到了二十萬元賠款,僅相當於他們一年半的工資。
男B,交通事故幸存者。除了三人死亡那次,在十二年前,他所乘坐的轎車也發生交通事故。那次是將一名行人撞死,司機查出酒駕,被判7年。然而翻看當年案件卷宗,司機被抓時已醉得人事不省,在車內還能看到空的酒瓶。
然而問題在於,這樣的狀態他是如何開過的高架橋,又是如何穿過三個路口而沒出事的呢?
答案成謎。
接下來是女A,她身邊有一個同學死了,同班女生。
這個女生離家出走,去了一家旅館,吃下大量安眠藥,留下一封遺書走了。
小周沒有查到遺書的內容,貌似在證物收集過程中損毀了。
但是這麽重要的證物為什麽會損毀?是誰損毀的?不得而知。
遺書中應該存在著關於女孩自殺的真正原因,但原因被徹底隱藏起來了。
最後,是我們遇到的廚師男。
這人用小周的話來說,就是他X的死有餘辜,死不足惜。
他是三年前來到深城的,來之前曾經在老家因為強奸被起訴,最後竟然與被害人和解了。
這裏借用小周的原話:“最可氣的是,和解之後這個傻X竟然給抓他的警察送了一麵錦旗,還要拍照留念。那警察哥們氣不過,揍了他一拳,結果這傻X直接躺地上,害那哥們停職。
之後這傻X開始拿這個事炫耀,有事沒事就往人女孩家門口轉悠,還把這事發網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