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左小豹這一副慫樣,我心裏有一種說不出的滿足感,不知道因為什麽?有可能是我疾惡如仇,見惡人出糗的幸災樂禍;也有可能是替任玲玲出了一口惡氣,感到高興;還有可能是即將套到真相。總之,我心裏一陣愉悅。
“姓名?”
“左小豹。”
“出生年月?”
“1991年8月8日,今年30周歲。”
“家庭住址?”
“石厚市橋西區友誼大街昊業小區1號樓1單元1102室。”
……
一套訊問筆錄的個人情況問完後,開始進入主題。
“說說吧,今天你約被害人到洲際酒店打算幹嘛?”
左小豹想了想說:“任玲玲是我女朋友,就是吃個飯。”
“吃飯?那她怎麽會昏迷不醒的?是不是用藥了?”
“天地良心,我是真的沒有用藥,你們可以驗啊!”
張小斯有意無意地向上指了指,用惡鬼二毛提醒他。
“那好,既然受害人已經昏迷不醒了,你應該送醫院檢查啊!你怎麽又把她帶到你提前開好的房間裏去了,還把人家給脫得隻剩內衣?解釋下吧。”
左小豹見瞞不過去了,隻能老實交代,“好吧,我承認,我是想把任玲玲給睡了,因為她太漂亮了,我想睡她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但也不犯法吧,我們是正當男女朋友關係。”
張小斯沒有給他台階下,反而加大了審訊力度,“正當男女朋友關係也不行,哪怕結了婚也不行。我國刑法規定,凡是違背婦女意願強行發生關係的,都算強奸。被害人她一直昏迷不醒,你要是借著這機會幹了不該幹的,你說你犯沒犯罪?”
左小豹有點不服,隨口就說:“沒那麽嚴重吧,我以前在瑪索還有SEVEN酒吧,撿了不知道多少個喝醉的女人,都做過了,也沒……”
他突然捂住了嘴巴,知道自己說錯了話,無意間的一句話,給了警方最佳的證據,這下他要萬劫不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