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明:我一身反骨,你誇我好聖孫

第三百一十二章 野獸與獵人

朱棣看完信件,很快便做出決定。

他對整個東唐府下發旨意,宣告朝廷並不阻止民間百姓出去淘金,探索金礦。

並且做出承諾,凡是大明百姓發現的金礦,都屬於他們私人所有!

隻需要向朝廷繳納稅賦,便可以自由開采,收獲無數黃金!

這份告示,立刻引得東唐府全體轟動,無數百姓聞風而動,越來越多的人朝著金礦湧來。

百姓們一個比一個興奮,大聲討論著朝廷的政策,猶自有幾分不敢置信。

“任何人都允許到荒蕪之地探索金礦,進行挖掘開采?”

“挖到的金子,官府要征收七成的賦稅,剩下的三成為個人合法所得!”

“這個稅收,也太高了!”

“不過,能夠合理合法的占據金礦,交稅之後就受到朝廷保護,也是不錯的選擇。”

“否則,坐擁價值無量的金礦,我們還要擔心有命挖金子,沒命花呢!”

雖然很多人對朝廷一下子要征收七成黃金,有些不滿,但很多人還是選擇接受。

要知道。

在大明本土,金礦等山林礦產資源,都輸屬於朝廷的,私人根本不可能擁有!

想要拿到金礦所有權,隨意挖金子?

做夢吧!

別說金子了,很多官府管得嚴的地方,普通百姓就算是進山去砍點柴火,都要繳納稅賦!

東唐州這裏,為了更快的開發荒野,朝廷已經是很大方了。

所以,這個政策並沒有引起太大反感,百姓大多選擇接受。

許多人得知這個公告之後,就從各個入口湧入礦山,加入淘金的大隊伍當中。

他們邀朋結伴,招呼同鄉好友,組成一隻隻淘金小隊,互相協助,做好準備,就往無人的荒野而去。

這一波淘金熱,參與其中的移民百姓,足足十幾萬人!

整個東唐府,都為之一空,街上的人少了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