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五十二章 各有各的法
這次打獵行動一共有7個人參加,其中5男2女,開著3輛大皮卡,由於狼多肉少,凱蒂被分到了帕維的車上,吉姆也隻好跟了過去,而哈裏森則開著他自己的皮卡,在後車廂裏有一個兩層的大鐵籠子,裏麵載著4條獵狗,具體什麽品種洪濤也不懂,由於天氣冷,狗籠外麵蓋著厚厚的防水苫布。
老蓋爾的車上就剩下洪濤和艾琳3個人,於是在艾琳的強行要求下,洪濤之後放棄了舒適的副駕駛座位,跑到了後座和艾琳一起。
裝好了東西,分配好人員,兩輛車分別用拖架拖著一架雪地摩托就上路了,按照哈裏森的計劃,這次打獵的目的地在多倫多以北200公裏左右的一個獵場裏,據說那裏緊挨著阿爾岡金(阿崗昆)省立公園,每年冬季都有大批的動物從公園裏跑出來,到靠近人類的村鎮附近找食物,所以獵物比較多。
其實按照老蓋爾的介紹,根本不用跑那麽遠的路,離開多倫多100公裏之內,就有好幾個獵場可以打獵,不過就是應為有了洪濤的存在,所以必須要找一個比較有人脈的獵場,因為按照加拿大的法律,沒有狩獵證的人是不能打獵的,就連獵場都不能進入。
而那個私人獵場的主人和哈裏森是軍中戰友,關係比較密切,正好可以為洪濤辦理狩獵證提供一些方便,當然了,是在合法的範疇內,在加拿大這個地方,除了你的親生父母,基本上不會有人會為了別人去觸犯法律,因為違法的代價實在是太高了。
上次說到了在加拿大釣魚要辦理釣魚卡,現在說說打獵吧,這是一個幹什麽都得辦許可證的國度,用我們的習慣觀點來想,這個國家的政府真是太小氣了,全國大部分地區連人都沒有,湖泊無數、森林密布,野生動物都快成災了,讓大家隨便打打多好,作為一個政府不把主要精力放到提高GDP這種國家大事上去,幹嘛非盯著每個人釣的那幾條魚、打的那幾隻小動物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