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回到家的張超,手裏還拿著筆墨紙硯,讓林婉兒非常的吃驚。
“當家的,你買這些筆墨紙硯幹什麽?這多貴呀。”
張超先是把那些筆墨紙硯放在地上鋪好,隨後就借著油燈對林婉兒說道。
“這還貴?舍不著孩子套不著狼,我可打算用這些東西來賺更多的錢,到時候啊,這點錢根本就不值一提。”
聽到張超神似吹牛的話,林婉兒神情複雜的看了張超一眼。
對張超說道。
“當家的,你一個乞丐還能認字啊?”
這話倒是讓張超愣住了,確實,他的人設是一個窮苦人家8歲就開始乞討的小乞丐,哪裏有機會去認字。
但是這個問題還必須得解決掉,因為以後需要寫字的地方還多的是。
於是張超就隻能敷衍的找了個借口說道。
“哦,那是因為我在乞討的時候天天偷偷去私塾聽過課,所以我會認字的事情誰都不知道。”
聽到張超這個敷衍的解釋,林婉兒縱然心裏麵再不相信也是沒辦法的。
畢竟現在張超已經提筆龍飛鳳舞地在紙上塗塗畫畫,很明顯就是識字的。
反正不管張超是怎麽學會的,林婉兒在得知張超竟然會寫字之後,也是非常的驚訝。
她身為丞相之女,自然琴棋書畫樣樣精通。
本以為自己嫁的是個目不識丁的草包,沒想到張超居然還會認字,這簡直是出乎她意料。
林婉兒崇拜的看著張超,覺得張超帶給她的驚喜,實在是太多了。
這樣的人,也難怪哪怕是個乞丐,也惹得小可那個清秀的姑娘對他念念不忘。
她能在峰回路轉之時嫁給張超,已經是非常幸運的了。
哪怕這個丈夫似乎比較喜歡吹牛,但是人都有缺點嘛,就不要要求那麽高了。
於是,林婉兒也不再糾結這件事情,走上前去看張超在紙上塗塗畫畫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