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無意間發現林平之氣血旺盛之後,便一直都把他當作自己的獵物,這幾天很多次都想找上門,但是一直感覺有另外一個強大的氣息在,就沒敢輕舉妄動。結果沒想到這小子這麽狠辣。自己人沒殺著,寶沒搶到,反而損失了一隻手臂。
血水四濺,轉眼間就染紅了身上衣衫,腳下雪地中也全是血紅。
做為當代的一個高手,慕容博是徹底地被激怒了,他行走江湖幾十年何曾吃過如此大虧。
他怒了,後果很嚴重。
但是,怒歸怒,他還是決定暫避鋒芒。
對,就是暫避鋒芒而已,等過幾天在卷土重來,反正他是這麽安慰自己的。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自己先養精蓄銳,苦練神功,等神功大成的那一天,再來找這個小王八蛋報仇。到時候一定得食汝肉,吃汝皮。
所謂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我他媽報仇,一輩子從早到晚。
不得不說,這慕容博的想法是無比正確的。
他因為輕視林平之,而導致身受重傷,現在失去了一隻胳膊後,更不是林平之的對手了。
這打下去無非就是兩種結果,不是他死,就是自己死。
所以他不願意死,他膽怯了,而他自己又沒辦法把林平之弄死,那就隻好先跑了,實在不行去搖人來一塊弄死這小子,好像這小子前段時間和百損那個老不死的也結仇了。
有一點是林平之最佩服的,這慕容博也是個硬漢,打輸了沒有跟什麽反派一樣,放狠話,什麽‘小子,你等著,我叫人去。’這種狠話,而是一聲不吭的掉頭就跑。
而且跑的賊快。
林平之都懵了。你們知道嗎?
這他媽可是當世絕世高手啊?妥妥的大佬級別,甚至都比一些門派掌門更厲害。
林平之在割掉慕容博一隻手臂後,就暗暗戒備。防止他用什麽大招,他自己也準備好了迎接狂風爆雨般的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