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我一些時間,我會想辦法整出來五百兩銀子。”
媚娘在大唐皇宮的吃穿用度,跟正五品官員相比。最大的區別就是,皇宮中所用的物品,不能拿出去賣。要說手頭能拿出的銀子,並不算多。
“表弟,我曾經幫你治理桑樹林,不光賺取了麵子,還撈了不少錢財,你拿什麽來感謝我。”
用自己的銀子去經商,盤算一番不劃算。媚娘找到李貞,惦記著管他要點好處。反正李貞有著很大的財富來源,五百兩銀子,對他隻是拔根毛而已。
“表姐,我能力有限,就憑你的聰明才智,哪裏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無事不登三寶殿。
武才人媚娘過來找人,估計是惹出了麻煩。李貞並不願意多管閑事。
“我想要跟別人合夥經商,先投入五百兩銀子。這麽一點小錢,你該不會舍不得吧。”
看起來需要說明一點情況,媚娘才能得到那筆錢。
“表姐,你在皇宮的生活,享受著令人羨慕的榮華富貴,何苦費那份辛苦。”
有錢是一回事,是否肯分給別人,又另當別論。憑著李貞的身份,對商人並不放在眼裏。
“還不是因為那個人比你長得帥。你是不是對自己的容貌,沒有信心,害怕別人搶了你的風頭。”
心中已經有了初步的計劃,事情沒有成功,媚娘不想讓其他人知道。
論起來姐弟,必須得有利益。沒有見到好處,李貞不想過多參與進去。送給媚娘五百兩銀子,就不再多說話。
“格桑,五百兩銀子已經到手,是否能將那個小店買下來,就看你的能力了。”
媚娘是一名才人,不能經常出入皇宮。至於手下的宮女,根本沒有資格走出去。買店鋪的事情,格桑是最合適的人選。
有了銀子好辦事,小店順利買以後,格桑就請媚娘過去查看,能提出更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