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大柱說你在論壇裏發布販賣宅子的信息時,一定記得要把‘這是套凶宅’給著重標注出來,否則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應該是在二十多年前了吧,國內出現了第一例因‘凶宅’而打的官司,現在大家去網上查,或許還可以查到些蛛絲馬跡。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一位房主,把房子租給了一對來本地打工的年輕情侶,結果這倆人鬧了矛盾,女的一怒之下,故意在男的酒裏,放了安眠藥,等男的睡著後,一把火燒了臥室,因為是樓房,火勢迅猛到從窗戶往外冒時,就被其他鄰居給及時發現了,消防車開過來後,雖然把大火給撲滅了,但男的卻被燒成了焦炭。
女的被抓走後,原房主自認倒黴的把房子重新裝修了一下,又因為這房子死過人,所以他也不想要了,就通過中介,把房子賣給了一對中年夫妻,當然,合同中並未標注,此屋裏有人被活活燒死,是套凶宅的字樣,原房主覺得晦氣,隻是單方麵把價格降低了些,對原因卻閉口不談。
中年夫妻也沒細問,隻是覺得占了個大便宜,結果兩人住進去後,總是在深更半夜,聽到有個男的在哭,特別的淒慘,讓人直冒冷汗,倆人在小區打聽了下,知道了屋子裏死過人的事情後,連忙找來工人,鏟掉牆皮一看,頓時目瞪口呆!牆壁上,黑黢黢的,儼然是證實了這是套死過人屋子的傳聞!
中年夫妻立刻不幹了!找到原房主,要求把錢給退了!
原房主不肯,雙方爭執不下,隻好對簿公堂,法院最後判決是:因原房主沒有聲明宅子內死過人,所以必須全額退款。
這是第一次‘凶宅’被搬到了眾人的視線範圍內,從此以後,死過人的宅子,都會在交易時詳細講明。
我聽完後除了感歎法律的嚴謹外,還對齊大柱的‘見多識廣’更加敬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