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芳跟林雪差不多的歲數,兩個人在同一所大學畢業,同寢幾年,據說關係賊好。
按理說作為一雙好閨蜜,旁人多少能在她們身上找到一些共同點,可我觀察了很久,卻找不到絲毫相似的地方。
不到160的身高,卻有著超過170的體重,整個人臃腫得好像個球,大餅臉、滿臉的雀斑,抖動的雙下巴總能讓我聯想到烤屍油的畫麵……
按理說我不該以貌取人,隻是這女人實在太奇葩了,肥豬一樣的體型,偏偏穿著露肉的短身裙,還噴著很濃鬱的香水味,就這麽大剌剌坐在長椅上吃雪糕筒,一點不注意形象。
我一直認為自己很LOW,可跟芳芳比起來,我的著裝水平絕對算正常。
當林雪帶我走過去的時候,芳芳甚至還翹起了二郎腿,大腿上的肥肉撐得短裙快要爆開,我稍微低一下頭,就能看見裏麵黑色的內內……
我惡心得夠嗆,躲在林雪身後一句話都不想說。
芳芳則自顧自地吃完了手上的雪糕筒,將包裝袋隨手丟在路邊,這才抬起眼皮,看我一眼說,
“昨天的事算我不對,不該當著那麽多人的麵說你是舔狗,林雪已經說過我了,你別跟我計較,大男人不能太小心眼。”
瞧瞧,這特麽是道歉的態度嗎?
我都想罵娘了,看在林雪的麵子上隻能忍住發飆的衝動,冷冷地說,“不敢,我哪能生你的氣?”
芳芳伸了個懶腰說,“不生氣就對了,你想追求林雪,就必須過她閨蜜這關,以後我還得繼續幫她考驗你呢。”
我臉都黑成了煤炭,心說關你屁事!
當著林雪的麵我又不好發飆,隻能苦笑著打了個哈哈。
芳芳又把裝滿雪糕的塑料袋遞過來,眼皮也不抬,說給你。
我連連擺手,說不用了,我不吃雪糕的。
我從小就不喜歡甜食,那玩意吃多了容易發胖,而且對人身體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