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恰,祀與戎,從本質上來說,其並不是一種權利,而是一種權柄,是某種定義上,被上天賜予的一種權柄。
周天子‘代天牧民’是這種權柄的體現,皇帝們“順天應人”是這種權柄的體現,總統們“依法治國”仍舊是這種權柄的體現。從古至今,概莫能外。
代-天、順-天、依-法、?聯想到什麽?
沒錯!
這些國家統治者似乎自身並不用擁有權柄,他們隻是天、法、這些權柄的代行者。
故,天子可變,皇帝可變,總統可變,唯有天、法這種權柄,世人無法改變。
因為,權柄就是這個世界的規則,就是定理,就是這個世界搭建的基本態,世界在,權柄就在,亙古長存。
這些走馬觀花的代行者們,也隻是暫時擁有一段時間這些權柄的解釋權罷了,僅此而已。他們改變不了權柄,就像他們改變不了太陽東升西落,改變不了四季混**替,改變不了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等等。
他們隻能代,隻能順,隻能依。
不過就算是這樣,“君”也已經不能算是人了。
隻有神可以使用權柄,他們是神、神下發權柄,分給臣,臣就有了權利。
人神之別=君臣之別。
孤家寡人就是這麽來的。
那問題又來了,為什麽章邯卻可以和也立可敦商量呢?
其中的道理也很簡單。
萬物都有陰陽,孤陰不生,獨陽不長。
被章邯默認為自己皇後的妻子也立可敦得到了不是權利,而是權柄。
說得通俗點,製度本身就是權柄的一種體現,作為孕育下一任權柄代行者的皇後,天然擁有一部分權柄,且其還會因為這種體製,和代權柄的皇帝達成一種共生關係。
故他們可以商量權柄,商量開國這種祀的權柄。除此之外,就算是章邯的兒子們,在其沒有接過父親權柄的時候,這種祀,也是張不開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