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世紀英國作家喬叟說:“醉酒是埋葬人們理智的墳墓。”
16世紀文藝複興時候,莎士比亞說過:“酒——以水的狀態流淌,以火的性格燃燒。”
18世紀19世紀初差一點兒統一歐洲大陸的法蘭西帝王拿破侖說過:“沒有一樣東西比一杯香檳更能使人生變得如玫瑰般的瑰麗。”
英格蘭是一個紳士文化浸透很深的國家,但是,正是這群看起來斯斯文文的紳士們,卻是世界上最愛喝酒的國家,愛得比後世的大吃貨國更加深刻。
有一個笑話說,英國人愛酒有3個時間:昨天、今天和明天。
克裏斯對此有著切身的體驗。
第一天,和小皮特,威爾伯福斯在倫敦港的酒館喝酒;
第二天,蓋爾要慶祝小皮特回來,又喝了一場;
第三天,格拉夫頓公爵知道小皮特來到倫敦,又邀請他們一起喝酒。
也就是說,克裏斯已經被拉著喝了三天酒,而且英格蘭人喝酒不像後世的大吃貨國一樣,喝酒講究“淺酌”,要的是那種微醺的感覺。
他們每次喝酒通常是一口“牛飲”,一幹而盡、一醉方休。
這種喝法再加上連續三天的酒場,讓克裏斯今天早上來到威斯敏斯特宮的時候在馬車上還用熱毛巾敷著自己腦袋。
“年輕人的身體就是好,昨天你最少喝了的有15品脫啤酒(大瓶啤酒17瓶),今天早上還能起來這麽早。”克裏斯走進財政部的辦公室,格拉夫頓公爵說道。
“您不也是一樣麽?不到早上九點就來到這裏辦公了。”克裏斯指著牆上的掛鍾說道。
格拉夫頓公爵笑道:“哈哈哈,昨天我可沒有像你和小威廉皮特喝了那麽多酒,畢竟我的年齡已經不允許我和年輕人比拚酒量了。”
“對了,小皮特呢?他沒和你一起來麽?”
克裏斯揉了揉自己太陽穴說道:“沒有,昨天晚上我拖著他回貝克街的時候,他已經在馬車上爛醉如泥了,現在也許還在睡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