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說、會說,能聽,會聽,還偏在壽宴上擺出副“老外”高高在上的姿態,偏用什麽嘰哩呱啦的英語想彰顯特別,啐!
我大夏語走遍四海,那才是高不可攀的氣質語種!
“老外”知道自己被認了出來。一掀鬥篷,露出金發碧眼,甩轉腦袋,一抬下頜,還是一串英文,仍在裝聽不懂葉風在說什麽。
還指著前方兩邊虛扒拉,嚷嚷:“Get out!Get away and wait for the pig!”
葉風都被這丫給氣笑了。
看來,當時他隻對這廝說了句“shup up”,沒被當成懂英語。
葉風是真沒喜歡過這玩意兒。且前世對於鋪天蓋地的、任何東西上都標有這玩意兒的時候,就是極為反感。
當你什麽都跟著別人學的時候、當你把別國的語言列為重要學習課目的時候,你自己的,就會越來越薄弱。且明明不懂這玩意兒的人占了絕大多數。
這麽做隻會讓人非常迷茫。
葉風對此是深有感觸的。大學時,有同學說外文說得比吃飯喝水還溜,但對於國語、甚至是標點符號的運用都會時常出錯。
但葉風還是學習了,且還學得挺好。
沒辦法,他們學生生涯中,幾近一半的學習資料裏全是這些。
真是嫌他們的學習任務不夠重似的。
不過,現在要用英語回擊這“老外”嗎?
滾犢子吧。
站在我大夏的國土上,身為我大夏的子民,反擊任何妖魔鬼怪,都不必邯鄲學步!
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就像妖魔鬼怪闖入你家,你必須得先變成妖魔鬼怪的同類、才能打回去嗎?扯蛋!
在葉風個人認為:一個老外,遇上了。他會說大夏語,你會覺得很驕傲。看,老外都在學習我們的語言!
那麽,反過來呢?你到“老外”的國土,說他們的語言,是不是他們也會有這樣的驕傲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