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明傑扔掉筐子,轉身擼袖子,“你說誰是狗?!”
都是朝廷命官,上官也不能這般折辱下官。
可以損、可以陰、可以整,但就是不能跟街上地痞似的張嘴罵。
駱明傑是被安排來試探葉風的,沒想到葉風這麽粗俗,還沒試探出什麽來就要被踢回去。他也火了。
擼袖子就要動手。
見狀,葉風心下沉穩,本能想“嗤”回去,趕緊頓住。
然後麵上神色大變,嘴唇有些哆嗦,腳尖朝外,一副想逃命的架勢,口中兀自強撐:“你……你居然敢毆打上官,你再過來,本官喊有刺客啦!”
駱明傑當然不敢真的打人,也就試試。見其真的沒見過世麵、底氣不足的樣子,袖子都沒擼完,就轉身重新撿起筐子,走了。
退出去、門關上的那一刻,他還聽到葉風拍胸脯的嘀咕聲:“嚇死我了。”
駱明傑朝地上“啐”了一口。
不過就算滾回去繼續做個城防小兵,也還是得把案宗一一發還。這個是不能開玩笑的事情。
而看到發回來的陳案案宗,給事中們也意識到葉風沒那麽好欺負,倒是收起了兩分的輕視之意。
神仙打架,小鬼遭殃,他們這些小鬼,還是保命為上。
案宗發還了,議會自是不必了,曲正奇白跑了一較圈兒後,又乖乖地回去葉風的公事房聽調。
葉風沒把這人給踢回去,就留下給自己跑跑腿兒啥的。
“給本官添盞好茶來。”
葉風一邊翻看今年的案宗,一邊吩咐曲正奇。
他發現曲正奇有個特點:任何事情都得明說、明令,否則,就縮在那兒一動不動。
這樣的秘書郎,比個下等雜役還沒有眼力勁兒。
倒是安靜。
葉風作為一個搖身一變的鳳凰,自然是趾高氣揚、拿起羽毛當令箭的那種,沒事就讓曲正奇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