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真的好軟。
哎呀不行,要憋不住了。
鍾紅夜忽得勒緊韁繩,滿臉豔紅的回頭看他:“你!……”
拜托,那地方是男人的本能反應啊,誰讓你把男人放在自己身後的。
“不好意思,慚愧慚愧。”
“**蟲!”
“喂,說話歸說話,不帶人身攻擊的啊。”
這麽豐滿的女人,想讓林楓一個正常男人毫無想法,怎麽可能呢。
那麽多山賊都忍不住,他也難啊。
麵對女人的憤慨,林楓尷尬的轉移話題:“咳,我覺得,為今之計,咱們隻有進入嵐山縣,一到縣城,那些土匪就不敢亂來了,好歹還有官府。”
“哼,官府?官府裏沒一個好東西,朝廷腐敗,昏君無道!早晚有一天,我要殺上金鑾殿去,要了皇帝的狗頭!”
噗,就憑你,自己小命都快保不住了。
林楓最想回的就是衙門,有官服、官印和朝廷下發的文書在,他是可以直接執掌縣令之職的。
但他又有些擔心,自己是被知府給坑害的,知府能放著他回到嵐山縣麽。
更何況,按照規定的到任時機,他早應該在衙門裏了。
衙門的捕快和師爺就沒有一點擔心麽,也不派人沿途查詢。
難道說,那些人全都是燕州知府的人?
還真有可能,知府去燕州上任,可能留下了捕快和師爺。
要知道,朝廷有律法,任何官員升遷,都不可能帶走三班衙役和師爺,否則有結黨營私之嫌。
若是現在信誓旦旦的去了衙門,沒準會被那些人謀害。
想到此,林楓陷入了深深的困惑。
難道說,他現在也進退兩難了,這個官都做不了,也要陪著鍾紅夜去當山賊麽。
十年寒窗啊,原主的老娘要是知道這情況,該有多傷心。
屆時,知府還會給他安上私通匪徒的罪名,滿門抄斬!